按照学校规定,实习期为8个月,但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简单重复的枯燥,让不少同学吃不消。李洁坦言,实习过程除了累,并没有什么实质性收获。
春节过后,李洁不顾延期毕业的风险,选择“跑路”——去深圳一家工厂打零工,为此她支付给酒店500元违约金。
针对实习报酬和费用问题,《规定》明确:实习单位应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
李洁的实习工资是每月2200元,同岗位的正式员工是每月8000元。另外,李洁加一天班有5块钱的报酬,即便是这5块钱,也不容易拿到。认定加班需要主管签字。
李洁说,酒店主管总在强调“控制人手、节约成本”,事实上“每天都是吃素,我们都恨不得跳进菜里翻翻看哪里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