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教育部机关已经有68名工作人员经过考试拿到了执法证,其中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全体人员均取得执法证,实现了教育部持证执法人员零的突破。
随着“双减”落地步伐,未来涉及教育执法的案件数量将会增加,情况也可能变得更加复杂。华东政法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邹荣称,在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大背景下,颁证旨在加强教育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执法人员精通执法过程中应知应会的法律知识,这是一次非常好的示范。
薛海平还建议,行政执法队伍也可以吸收教育行政机构里的退休人员、老教师,他们对教育比较了解,可以提供专业咨询,加强研究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的判断标准,需要专业人士的力量。
此外,《意见》强调,要将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纳入教育督导范围,对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针对难以打掉的“黑机构”,未来还应多运用大数据技术,结合线上监管、信用监管等渠道,从实践中总结好方法。
教育立法还在继续
《意见》提出,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教育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
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成为《意见》关注焦点之一。
对于此项要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周认为,此次《意见》的发布意在继续执行严格的“双减”政策,巩固“双减”成果,高压防止反弹。“从法律角度而言,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也有相关刑责的规定,而此次《意见》的表述可以说是在态度上更加严厉”。
从教育部门获得执法权的确立,到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一系列做法都表明赋予教育行政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的权力,让法律长出牙齿,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推动教育法律制度转化为教育治理效能的重要性。”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段斌斌表示。
除了教育执法,教育立法工作也在持续推进中。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2021年工作要点》指出,将加快推进教育立法,研究启动教育法典编纂工作。